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宁学院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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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三月三”和“五一”假期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1  来源:   浏览: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清明节”、“三月三”和“五一”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预警提示

(一)每个假期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师生做好安全提示工作,提醒师生、家长关注旅游、气象、地质、交通、卫生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和安全信息。做好遇到雷雨大风和冰雹等极端强对流天气遇到泥石流、内涝、洪水及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时的安全常识与安全防护教育。

(二)每个假期前,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遵纪守法和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安全预判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1、教育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自己遵守交通规则,出行不要乘坐“黑车”、车况不好或超载的车辆;

2、要注意用电安全,教育学生学会查看安全用电标志,掌握家庭安全用电常识,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或长时间充电;

3、要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到卫生状况不好的摊点、饭店用餐;

4、要注意人身安全,避免受骗、被抢等,不要到江、河、湖、海等非游泳场所游泳或参加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危险性项目活动;

5、要注意财产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防止网络诈骗、电话诈骗,以免造成财物丢失;

6、要注意消防安全,清明节、“三月三”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安全,做到文明祭扫;

7、要注意网络安全,不擅自与网友见面,不受不良影响、不在网络上散布谣言,不向陌生人汇款;

8、不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等活动,不参加任何邪教组织及非法传销等活动;

9、引导学生讲文明,树新风,不酗酒,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杜绝“黄、赌、毒”。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等相关工作,严禁学生提前离校或不按时返校,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校或不能按时返校的,必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假期期间不允许任何集体或个人组织学生集体出游。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或参加跨校活动和探险活动,避免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要求学生离校前,整理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不要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宿舍内没人要切断各种电源,关好门窗。

(三)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加强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教育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出时要结伴而行,晚上尽量不要外出,按时归宿,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保卫处、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处值班老师报告。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学工科假期值班表(电子版)发送至学工处学生科陈老师处。

)认真做好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在收假当晚组织辅导员集中学生进行假期返校点名,及时了解学生的返校情况,掌握未返校同学的相关情况,并将返校统计结果于晚23时前报给学工处学生科陈老师。

三、加强安全责任落实

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责任到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学生度过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

南宁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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