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宁学院2017-2018学年星级学生社团和社团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树立优秀社团典型,鼓励学生社团进一步发展,促进学生社团的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提高社团影响力,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社团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南宁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南宁学院2017-2018学年星级学生社团和社团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星级学生社团7个,其中:五星级学生社团1个,四星级学生社团2个,三星级学生社团4个。
(二)先进个人100个,其中:优秀社团干部标兵20名,优秀社团干部8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星级学生社团
1.注册成立满一年的学生社团;
2.学生社团有规范的章程,机构设置稳定、运转合理、决策民主化;
3.学生社团财务经费使用严格、合理、公开,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社团财务报表和相关报销单据;
4.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组织有序,安排紧凑,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富于创新,会员参与热情高,有利于会员综合素质提高;
5.学生社团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文体及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成果显著,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典型性;
6.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要严格按照活动申报流程进行,活动结束后能及时上报新闻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7.学生社团在本学年内开展活动数量达8次以上,并得到指导老师的指导与支持。
(二)先进个人
1.优秀社团干部标兵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对社团发展有较好规划,热爱学生社团工作,热心为社团会员服务,积极组织开展契合社团性质的特色社团活动;
(2)服从和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和开展的各项活动;各类会议和活动的出勤率不低于95%;
(3)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习、工作等方面起带头表率作用,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4)以身作则,办事公平,受会员拥护,有较高的威信,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
(5)在社团内担任理事,并且任职一年以上,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6)学习成绩良好,2017-2018学年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2.优秀社团干部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熟悉本职工作,能积极配合其他社团干部开展社团活动,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2)服从和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和开展的各项活动;各类会议和活动的出勤率不低于85%;
(3)在社团内担任理事,并且任职一年以上,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4)学习成绩良好,2017-2018学年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
三、评选程序
(一)星级学生社团奖项经材料初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三个程序产生组成。
1.材料初审。材料初审由评委(由校团委老师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组成)根据各个社团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申报材料占总分的40%。
2.网络投票。星级学生社团事迹通过易班平台进行展示,接受网上投票,投票结果占总分的20%;
3.现场投票。社团进行3-5分钟的PPT现场讲解,评委、嘉宾及其他社团代表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占总分的40%。
(二)先进个人奖项由评委(由校团委老师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委员组成)根据申报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南宁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星级学生社团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通过评选和推荐,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比拼社团风采,争创精英社团的良好氛围。
(三)申报星级学生社团奖项需填写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一份总结材料(宣传单页)及PPT演示材料;申报先进个人奖项需填写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附一份2017-2018学年专业学习成绩单。申报材料于6月13日前上报完毕,纸质档材料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活动中心201),电子档发送至1297170450@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琼慧
QQ:1297170450 电话:18276781217
附件:
1.南宁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社团星级学生社团申报表
2.南宁学院2017—2018学年社团先进个人申报表
共青团南宁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