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工作的通知-南宁学院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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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南宁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共青团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7  来源:   浏览: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班团支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团员的政治热情、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青年一代更应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以自我之担当,积极投身党的伟大事业之中,着力推进青年发展重点工作,根据《关于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的意见》(中青发〔2017〕12号)精神,本学期将继续做好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本次推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9年4月25-5月10

二、推优对象

已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的团员

三、推优条件

(一)我校在籍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严格执行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二)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已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有正确的入党动机;

(三)遵守校纪校规,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四)学习刻苦、目的明确,道德品行优秀,学习成绩在班上居中等以上水平,年度考评达到学校和学院的相应要求,在本学期内无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

(五)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情况作为“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和依据;

(六)凡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获得奖学金者;在区、市、校级、院级各项比赛中获奖者;在学校、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推荐;

(七)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者优先推荐;

(八)推荐对象应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

四、推优程序

(一)各班成立由党员、预备党员、团支书、班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的班级推优小组;

(二)各班推优小组组织召开基层班级团支部推优会议(召开该团支部会议需上级团组织代表参会,到会团员须占支部团员总数的 2/3 以上),按照推优条件进行投票推选,得票超过到会团员人数 1/2 以上者确定为推荐对象,支部组织委员须对评议及投票过程做书面记录并组织填写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附件1《南宁学院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南宁学院基层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表》(附件3)、《南宁学院二级学院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附件4)电子档报送至各二级学院团委,二级学院团委收集汇总后于2019年5月10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nnxyxtw@163.com(并命名为:XX学院2018—2019学年二学期共青团推优材料);

(三)各二级学院团委按要求填写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附件1《南宁学院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2)、《南宁学院二级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附件5)纸质档于2019年5月10日前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301);

(四)校团委审核后将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进行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并将结果报送至学校党委。

   五、工作要求

(一)要求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班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推优,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视情节给予团内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过程中,各班团支部应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情况,协助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推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两年。

附件:

1.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登记表

2.南宁学院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3.南宁学院基层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表

4.南宁学院二级学院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

5.南宁学院二级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南宁学院委员会

                                    2019年0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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