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榜样宿舍评选活动方案-南宁学院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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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南宁学院榜样宿舍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9-10-18  来源: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学生宿舍文明社区各项创建工作,选树社区典型、表扬先进,充分发挥榜样引领的示范作用,全面增强学生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意识,共同创造安全、文明、和谐、健康的良好社区育人环境.

一、评选目标

树立榜样力量,传承宿舍优良传统,展示我校学生宿舍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宿舍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凝聚、引导、育人作用。

二、评选对象

在校全体学生宿舍

三、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无违纪、无受处分记录;

2.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宿舍氛围良好;

3.宿舍成员生活积极健康,宿舍内务环境温馨整洁。

(二)特色宿舍评选条件

1.学霸宿舍:宿舍成员学习目标明确,自主学习意识高,热衷学术科研,宿舍成员无挂科(包含重修、补考);宿舍成员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励等,学习成绩整体名列年级专业前茅。

2.党员先锋宿舍:参评宿舍成员有人及以上为预备或正式党员,并能引导其他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各项党组织活动;

3.科创宿舍:宿舍成员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创新创业、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突出的成绩或在发明专利中已取得一定的成果。

4.文体宿舍:宿舍成员,生活积极阳光向上,热爱文体活动,并能经常参加学校各项文体赛事及演出且荣获具有影响力的名次或成绩,能带领学生走出宿舍、走向阳光。

5.学生干部模范宿舍:参评宿舍成员有四人及以上为学生干部,能起到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6.公益宿舍:宿舍成员互帮互助,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成效显著。

7.内务标兵宿舍:宿舍在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方面表现突出,且在评选度内至少获得一次四星级文明宿舍以上荣誉称号,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榜样的学生宿舍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一式两份填写《南宁学院年度榜样宿舍申报表》;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小组,根据评选办法,结合学院宿舍情况,按榜样宿舍评选条件以及推荐比例进行推荐;

(三)各二级学院相关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进行复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

五、评选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按照评选办法,严格把关,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各二级学院要把榜样宿舍评选作为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在学生中营造学习榜样、崇尚榜样、争当榜样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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